上海崇明多家集贸市场“智慧”升级******
“今天猪肉是18块一斤,数据平台上蔬菜、肉类等价格一目了然,特别清楚。”近日,由上海市崇明区经委牵头,多家集贸市场“智慧”升级。从传统的农贸市场到新兴的生态市集,人们买菜的环境不断改善、体验不断提升,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放心。
目前,全区51家集贸市场中,已通过验收的生态市集有9家,其中二星级生态市集4家,一星级生态市集5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上午8点,位于崇明区港西镇的盘西农贸市场里,人头攒动,前来购物的沈先生买了两斤猪肉,对价格和肉质都颇为满意。在盘西农贸市场,各摊位商户配备了统一的智能电子秤,菜品上秤后就会立即显示类别、净重、单价、金额等信息,并实时上传到数据库。“有了这些日常交易数据,就可以追溯菜品的源头,把控质量安全就有了科学参考。”盘西农贸市场相关负责人龚明表示。
信息技术是一项不可或缺的资源,是生态市集建设与管理的“润滑剂”,一批智能设备应用在生态市集改造中,通过统一的数据管理为稳定的菜价保驾护航。“特别是在遇到节日供应、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系统,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预警发布,落实应急预案,保障供应价格稳定。”龚明说。
记者了解到,4724平方米的盘西农贸市场是附近居民买菜购物的首选。2022年,盘西农贸市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增设消防楼梯、服务台、农残检测室、湿垃圾处置室,完善内部排水系统,并设立顾客休息区,各项设施一应俱全。“比原来干净多了,买东西也很方便。”家住附近的市民直呼满意。
与此同时,位于崇明区绿华镇的崇西集贸市场也“换新”归来。之前集贸市场是网格式围栏,一到冬天,人就被西北风吹得浑身打颤。现在菜场四周建起了围墙,安装了窗户,即刻变成了“大暖棚”。此外,市场顶棚也重新改造升级,杜绝了漏雨、漏风的情况发生,暖心的改造获得市民好评。
据悉,下一步,崇明区经委将以全市“智慧菜场”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生态市集硬件的系统建设,引导市场配置电脑、大屏幕、信息平台、数字哨兵、监控设备等软硬件设施来实现市场内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价格公示、肉菜源头可追溯等智慧管理的目标,保证市民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我们将赋予集贸市场多元化的业态功能模块,打造和谐共享的生态空间,探索一套‘生态空间、生态管理、绿色消费、绿色服务’的生态市集建设管理新模式。”崇明区经委市场运行科施玉华表示。(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颜维琦通讯员魏娜)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