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旗:组建暖心服务小分队******
【抗疫中,我们众志成城 】
“您有一份‘爱心药’,请注意查收!”近日,内蒙古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全体党员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上门服务,这样的暖心场景在杭锦旗76个嘎查村、13个社区随处可见。各嘎查村、社区成立暖心服务小分队,第一时间将爱心防疫物资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新年伊始,杭锦旗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党组织牵头统筹作用,以党群服务中心(站)为阵地,整合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机关企事业单位包联干部、业主委员会成员等支援力量,组建560支暖心服务小分队,通过联系走访、送医送药、代购代办等,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你好,我在外地,这几天回不去,我父亲今年81岁,独自在家,想打加强针,你们能不能上门给打一下?”育才社区暖心小分队接到居民电话求助后,第一时间组织社区医务人员上门为民中A区的老人接种加强针。“家里的老人‘阳’了,开始发烧,我们子女都在外地,实在没办法,于是给村里发了求助信息。没想到1小时以后,支书就带着‘爱心防疫包’上门了,实在太感谢了!”这是发生在锡尼镇胜利村的暖心一幕。
随着防疫政策的调整,连日来,感冒药、退烧药的保供压力持续增大,为缓解群众的燃眉之急,杭锦旗在每个嘎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都设置了“共享药箱”,采取嘎查村(社区)采购一批、居民捐赠一批的形式筹集药品,并明确专人登记、调配。通过循环使用和补充,真正让有需要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共享药箱”一经推出,就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在全旗各嘎查村(社区)形成浓厚的互帮互助氛围。
(光明日报记者 高平 王潇)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