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特斯拉官网两款车型售价截图。
两款车型降至历史最低价 特斯拉高管回应
据特斯拉中国官网显示,特斯拉国产车型降价,两款车型已降至历史最低价。其中,Model 3起售价22.99万元,Model Y起售价25.99万元。此前,这两款车型的起售价分别为26.59万元和28.89万元。
在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后,特斯拉外事务副总裁陶琳回应称,“特斯拉价格调整的背后,涵盖了无数工程创新,实质上是独一无二的成本控制之极佳定律”。陶琳还称,特斯拉从“第一性原理出发”,坚持以成本定价。
不过,这番回应却难以与刚提车的老车主形成共鸣。有车主在网络上发帖称:“特斯拉降价,他不到一个月就亏了三万五,2022年买车的车主就是个笑话。”也有车主表现得淡定一些,表示“笑着安慰自己‘早买早享受’。”
虽然车主态度不一,但特斯拉在三个月内连续降价两次却是不争的事实。2022年10月,特斯拉宣布降价,Model 3和Model Y两款车型降价幅度为1.4万元-3.7万元。
图为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 特斯拉方面供图降价背后,特斯拉去年交付量未完成马斯克的目标
此前,特斯拉的降价幅度虽然不小,但并没有对其提振销量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乘联会发布的中国市场预估销量显示,特斯拉在12月交付了55796辆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这是五个月来的最低水平。这一数字较11月份下降44%,较上年同期下降21%。
特斯拉近日公布的年度产销数据显示,2022年,其全年产量为1369611辆,同比增长47%;全年交付量为1313851辆,同比增长40%。虽然产销双双突破了百万辆大关,但交付量距离马斯克在2022年初定下的提升50%的目标仍有差距。
当地时间1月5日,特斯拉股价收跌2.9%,报110.34美元。2022年,特斯拉股价累计下跌约70%,创下自上市以来最糟糕的年度表现。
资料图:特斯拉Model 3。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特斯拉逆势降价的“底牌”,是什么?
进入2023年,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终止影响,包括比亚迪、大众、奇瑞在内的十多家车企都陆续宣布对旗下新能源汽车涨价。
这样的背景下,特斯拉为何要“反向操作”,底气何来?
财报显示,特斯拉2022年第三季度营收近215亿美元,同比增长56%。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特斯拉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37亿美元,营业利润率为17.2%。其中,特斯拉单车利润约为9570美元(人民币6.93万元)。
在单车利润这一数据方面,大多数新能源车企难以与特斯拉抗衡。
财报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包括蔚来、小鹏、理想在内的“造车新势力”单车利润仍为负值。东吴证券预计,与特斯拉一样,同为新能源制造车企的比亚迪,2022年第三季度单车净利润约为1万元,虽然创下历史新高,但相比特斯拉依旧差距明显。
上述优势成为了特斯拉降价的“底牌”之一,也是特斯拉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杀手锏”。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特斯拉的“历史低价”,将在2023年进一步加剧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让消费者享受到实惠,但对部分利润微薄或是负数的车企而言,无疑是“重磅一击”。
特斯拉降价了,你会买吗?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光明网 出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