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2021年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12日在北京表示,2021年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当天,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水土保持有关情况。
朱程清表示,近年来,中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据水利部最新监测,2021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67.42万平方公里,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强烈及以上等级面积占比由33.8%下降至18.93%。水土流失治理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中国官方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引。《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国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中国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表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水土保持率为72%。在现有267.42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中,有122.92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沙漠、戈壁腹地和高寒高海拔地区,这些是不宜治理或不需要治理的,在需要治理的面积中,综合考虑水土流失规律、自然地理条件及技术经济等因素,最终只有52万多平方公里有望彻底“销号”,其余的只能实现强度降级。“剩余的水土流失面积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提升水土保持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实现《意见》目标,吴文庆表示,下一步将把林草地水土流失作为“减量”的重点,提高林草地植被覆盖度,提升林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把坡耕地和侵蚀沟作为“降级”的重点,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加大对在建项目集中扰动期的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推动全社会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